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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流窜甘肃、宁夏两省三地溜门撬锁的“江洋大盗”获刑
2021-11-2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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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2

曾因盗窃罪锒铛入狱,刑满释放后仍然不思悔改的韦某甲伙同老乡韦某乙“重操旧业”,驾车从广西桂林出发途径甘肃、宁夏等地继续干起了盗窃的违法勾当,半个月内就在甘肃省庆阳市,宁夏银川市、青铜峡市等地多次入户盗窃,涉案金额巨大。近期,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韦某甲、韦某乙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二人判处有期徒刑。

两名被告人在盗窃犯罪中分工不同、作用均等,通过熟练的开锁技术进入被害人的家中,一人进入屋内翻找财物,另外一人在门口望风,并在盗窃得手后将被害人房门反锁掩饰作案痕迹。二人在甘肃省庆阳市一小区实施入户盗窃后又驾车来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博雅家园小区多次入户盗窃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后将黄金首饰藏匿,现金挥霍后继续到青铜峡市盗窃多个小区。2月24日,两名被告人在最后一次溜门入室作案后被侦查人员抓获归案。

现查明,2021年2月18日至24日,韦某甲、韦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7次,涉案金额6万余元,数额巨大,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韦某甲、韦某乙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即使出门片刻,也要随手关好门窗,将防盗门反锁,避免小偷通过特制的开锁工具开门入户盗窃。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现金或者金银首饰,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若发现家中有被翻找过的痕迹要保持警惕确认财物是否丢失。当需要出远门时,和邻居打好招呼,提醒关照,遇到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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